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刘学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自然年度核定幼儿园小班入学年龄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提案精准回应了广大家庭的现实关切,对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缓解育儿焦虑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对提案核心观点的认可
您提出的“以自然年度一整年为核算依据,取消8月31日年龄截止限制”“依托现有小托班资源承接低龄幼儿”等建议,与当前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方向高度契合:有效解决了同龄幼儿因出生日期差几天就晚入园一年的不公平问题,切实减轻家庭育儿焦虑;充分利用了现有托班照护资源,实现了低龄幼儿照护与小班教学的顺畅衔接;更贴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有利于园所统筹教学资源、提升保教质量。
二、当前工作情况
目前,我县已开展托班招生工作,学前教育入学年龄向下延伸。
1.托班资源扩容:全县多数公办园、优质民办园已开设托班,可满足 2-3 岁幼儿照护需求,为年龄划分调整提供了硬件支撑。
2.保教衔接机制建立:指导园所完善托班课程建设,保障不同年龄段幼儿都能获得适配的教育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您的提案建议,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完善年龄标准政策:加快调研论证,在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推动将“自然年度一整年为核算依据” 纳入全县幼儿园入学年龄指导意见,逐步取消8月31日截止限制。
2.强化小托班保障:加大对托班的经费、师资投入,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确保暂未达小班年龄的幼儿能得到优质照护。
3.优化保教衔接体系:统一托班与小班的保教规范,指导园所建立分层教学机制,保障小班教学科学性。
4.广泛宣传引导:通过政府网站、社区宣讲等方式,及时解读政策调整内容,回应家长关切,凝聚社会共识。
再次感谢您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宝贵建言。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持续优化幼儿园入学年龄政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欢迎您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