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以自然年度核定幼儿园小班入学年龄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046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
046
建议人: 刘学飞
主办单位: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 2026-03-31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刘学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自然年度核定幼儿园小班入学年龄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提案精准回应了广大家庭的现实关切,对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缓解育儿焦虑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对提案核心观点的认可

您提出的“以自然年度一整年为核算依据,取消8月31日年龄截止限制”“依托现有小托班资源承接低龄幼儿”等建议,与当前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方向高度契合:有效解决了同龄幼儿因出生日期差几天就晚入园一年的不公平问题,切实减轻家庭育儿焦虑;充分利用了现有托班照护资源,实现了低龄幼儿照护与小班教学的顺畅衔接;更贴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有利于园所统筹教学资源、提升保教质量。

二、当前工作情况

目前,我县已开展托班招生工作,学前教育入学年龄向下延伸。

1.托班资源扩容:全县多数公办园、优质民办园已开设托班,可满足 2-3 岁幼儿照护需求,为年龄划分调整提供了硬件支撑。

2.保教衔接机制建立:指导园所完善托班课程建设,保障不同年龄段幼儿都能获得适配的教育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您的提案建议,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完善年龄标准政策:加快调研论证,在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推动将“自然年度一整年为核算依据” 纳入全县幼儿园入学年龄指导意见,逐步取消8月31日截止限制。

2.强化小托班保障:加大对托班的经费、师资投入,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确保暂未达小班年龄的幼儿能得到优质照护。

3.优化保教衔接体系:统一托班与小班的保教规范,指导园所建立分层教学机制,保障小班教学科学性。

4.广泛宣传引导:通过政府网站、社区宣讲等方式,及时解读政策调整内容,回应家长关切,凝聚社会共识。

再次感谢您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宝贵建言。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持续优化幼儿园入学年龄政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欢迎您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3月31日

一、提案背景 当前幼儿园小班入学多以8月31日为年龄截止点,同岁幼儿仅因出生日期差几天就需晚一年入园,家长焦虑突出;且目前多数园所已开设小托班,可承接低龄幼儿照护,为小班入学年龄按自然整年划分提供了条件,能更好保障教育公平、贴合家庭需求。 二、提案建议 建议统一幼儿园小班入学年龄标准,以自然年度一整年为核算依据,即每年9月入学时,接收此前一整年内满3周岁的幼儿入园,不再设8月31日截止限制;依托现有小托班资源,承接暂未达小班年龄幼儿,缓解家长照护压力,同时保障小班教学针对性。 三、预期效果 解决同岁幼儿入园不同步问题,减轻家庭教育焦虑,保障教育公平;小托班与小班衔接更顺畅,适配幼儿身心发展节奏,也利于园所统筹教学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