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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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1613/2021-519929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03-26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 |
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我局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更有效的服务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定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为重点,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相关情况的汇总上报和日常工作。
四、公开主要内容及形式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机构概况。包括机构设置、机构职能
领导信息。包括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
2.组织管理
政务公开培训、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3.法规文件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
4.规划计划
计划总结
5.财政信息:部门预决算
6.权力清单
7.责任清单
8.日常具体工作需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需要向社会公开的,通过区政府公开平台及门户网站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四)不公开
依照《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完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优化政务环境。
(二)科学安排,注重效果。继续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
(三)抓住中心,主动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