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科学技术局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4-25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科学技术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包含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邮政编码等。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执行效果评估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本机关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信息;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7.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

(1)《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线上查阅

可登录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免费赠阅点(线下查阅)

高青县政务服务大厅设有政府公报免费取阅点。赠阅点: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7号;联系方式:0533-6983505;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获取查阅方式:现场免费查阅。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4.政府信息查阅点:本机关在高青县档案馆(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21号;联系方式:0533-6967737;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高青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3-6961249。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受理机构:高青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来信请寄: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高青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6300。联系电话:0533-6961249。

3.网上申请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登陆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gaoqing.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8),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在线申请平台使用注意事项:(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应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地址、信息获取方式要填写正确。(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高青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1249      

传       真:0533-6961249     

电子邮箱:gqxkjj1@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7090

传  真:0533-6967065

电子信箱:gqxzfbgsxx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机关:高青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县机关综合办公楼916室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81239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路以东、长江路以北)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65760

 

   附  件:1.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docx

 

 

 

附件1:

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可多选)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图解      音频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城清河路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249;传真0533-6961249;电子邮箱:gqxkjj1@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青县科学技术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动公开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出台《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公开内容、工作流程、时限,责任到人。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68条,通过其他渠道公开信息98条,比上年度增长47.96%。创新政策解读形式,以图解、宣传海报等形式发布解读材料1篇。做好回应关切,开展科普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代表走进机关办公地点,了解日常工作及科技政策实施流程,并听取代表的建议。

(二)依申请公开

完善“当面提交”“信函申请”“网络申请”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逐步形成衔接有序、答复规范、流程通畅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机制。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结转0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制发公文前明确标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确定为“不予公开”的附带相关说明。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对之前发布的文件、公开的信息进行调整,对失效到期、废止的文件及时清理。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加强对保密审查人员的业务培训,使相关人员切实增强保密防范意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及时梳理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新开设“法治政府建设、政府会议”2个栏目。积极加大电视、报纸等媒介信息公开力度,举办“科普开放日”以及科技宣传活动,并利用新媒体主动公开科技领域政府信息。在县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线下查阅点,供群众查阅信息。

(五)监督保障

健全完善领导体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配备专职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围绕栏目维护、信息发布与审核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其他渠道公开信息较少,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群众无法及时获取到所需信息。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总结不到位,工作中侧重于完成上级部署的公开任务,没有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提炼,推动工作开展。

(二)改进情况

一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在继续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基础上,积极通过电视、报纸等线上渠道和“政府开放日”等线下渠道公开信息,年内协调融媒体中心通过电视、报纸公开科技类方面政府信息20余条,通过“科普开放日”等活动向100余人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典型经验推广,召开政务公开工作研讨会3次,梳理分析汇总经验做法,及时在公开工作中推广,提高公开工作质效。同时,积极推广本单位好经验好做法,年内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在行动”发稿7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多措并举助力政务公开,召开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开展行政执法信息梳理,制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每季度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组织形式多样的解读,加大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解读力度,用群众“看得懂”的语言进行政策解读,保障群众知情权。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本机关未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把握重点工作,以“清单化”促全面公开。结合本单位职能,把握重点领域内容公开。各业务科室明确专人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将公开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创新公开方式,以“多元化”促广泛知晓。在做好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阵地的同时,创新公开方式,运用座谈会、征集调查等“多元化”的方式主动对外发声。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清河路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249;传真0533-6961249;电子邮箱:gqxkjj1@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青县科学技术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出台《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策文件、行政执法等信息,推动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2022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2条,比上年度增加6.5%。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政策,2022年发布主要负责人解读政策材料2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回应群众关注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结转0件。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的管理,制定政策文件管理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动态调整,2022年对已经公开的政策文件进行梳理,清理失效文件2件。根据科技工作实际,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完善,修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信息公开,明确依申请公开接收渠道。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新开设“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科技动态”等专栏,集中规范公开信息。同时,积极加大电视、报纸等媒介信息公开力度,举办“政府开放日”以及科技宣传活动,主动公开科技领域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明确科学技术发展中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制定《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通过日常培训、集中培训、重点培训等方式开展政务公开知识学习,2022年累计组织开展专题培训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力度还不够大,信息公开制度还不够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时不够及时,没有落实好政府信息第一时间准确公开的要求,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紧紧围绕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阶段性重点任务,积极主动公开信息,拓展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力度,增加培训频次,注重培训质量,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规范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机关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制定了《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做好科学技术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展开培训工作,各科室负责人积极探讨政务公开工作的每一步规划,并严格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部署落实。拓宽监督渠道,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本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加强政策解读,对政策进行解读和公开,完善解读内容,丰富解读形式,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并与政策文件相关联。

二是借助微信、政府网站等线上平台,确保科技工作“不下线”。充分利用各类线上平台发布相关科技政策,主动推送科技政策解读、项目申报指南等信息。及时受理科技项目申报相关咨询问题,确保在最短期限内回复。精心谋划、筛选、确定重点科技项目,确保项目真正落实、落地。

三是主动靠前服务,加速项目落地落实。锚定在研项目加快推进力度、已签约项目尽快推进,分类推进28个重点在研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实行重点项目周报告、全县科技在研项目情况月通报制度。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本机关未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结合政务公开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以“清单化”促全面公开。充分借助政府网站平台。通过发布重要科技活动、开展志愿服务、政策培训等,为企业提供简单易懂的科技服务、通俗易懂的政策宣讲,便于企业更直观、便捷地了解科技日常工作,进一步拉近与企业间的距离。结合本单位职能,把握重点领域内容公开。各业务科室明确专人抓好本领域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将公开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清河路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249;传真0533-696124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制定《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及形式。2021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达70余条,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财政预决算、重要部署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信息。开展政民互动活动8次,通过开展“环境保护日”、“防灾减灾日”、“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加强与民互动,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增强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未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有害信息的扩散,严禁涉密信息上网,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实行政府信息动态调整管理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进行调整,对失效的文件及时进行清理。

(四)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政务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信息更新及维护工作,在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版块开设机构职能、政策文件、重要部署执行、建议提案办理、财政信息、应急管理、社会信用体系、行政执法公示等栏目,分类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媒体电视、报刊等方式,及时更新局工作信息和科技政策动态,方便企业了解科技助企的最新工作动态,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服务。

(五)监督保障

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2名专职人员。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事项,提高各科室对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2021年开展政务公开培训5次,主要就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内容以及依申请公开回复、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等进行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方式方法还相对落后,不能满足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要求。二是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不够及时,权力意识浓厚、服务意识淡薄,使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受阻。

(二)改进措施

2022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局里工作深度结合,满足人民群众要求。二是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定期开展培训,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脚踏实地从办实事做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9号)各项规定,制定了《高青县科学技术局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要点要求,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做好科学技术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每季度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责任分工和监督方式,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修编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共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0件,承办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2件,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专题集中公开提案人、提案原文、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创新体制机制,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积极营造为民、便民、利民的政府信息公开环境,较好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成效明显。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结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清河路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249;传真:0533-696124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高青县科学技术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体制机制建设

加强政务公开组织管理。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制定《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20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组织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

 

2020年8月20日,高青县科学技术局召开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安排部署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示方面: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高政办字〔2020〕26号),2020年高青县科学技术局共收到0件代表建议,答复0件;收到1件政协委员提案,答复1件,满意度100%,办理总体情况均通过高青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财政信息公示方面:2020年高青县科学技术局部门预算、2019年度高青县科学技术局部门决算、高青县科技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高青县科技局2020年度一般公开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均通过高青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行政执法公示方面:事前公开、事后公开,均通过高青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2019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本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县科学技术局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严格审核公开的信息,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工作透明度。

(五)平台建设

政府门户网站设有机构职能、政策文件、重要部署执行、建议提案办理、财政信息、应急管理、社会信用体系、行政执法公示等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布科学技术局有关的政策信息。

(六)监督保障

制定《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科学技术局工作的便利度和群众满意度,更好的促进科学技术局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方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全面性有待提升。另一方面,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定期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议,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25日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1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高青县科学技术局根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清河路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24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高青县科学技术局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5号)部署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部署推动。进一步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高政办字〔2019〕14号)要求,积极办理回复县政协委员提案1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对于申请的信息可以公开的,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对于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对于较为复杂的申请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了解群众需求,避免因误解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制定出台《高青县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时限、方式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的整体水平。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制定出台了《高青县科学技术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高青县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高青县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开《高青县科学技术局权责清单》,对两项处罚类事项内容予以公开,用以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推动科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是强化机构建设。发布关于申报各级科技项目及科技平台的通知公告14条,指导企业进行申报。对相关科技政策进行解读,帮助企业理解政策,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考核。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制发政府规章0件,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等事项公开情况详见下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公开力度加大,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缺乏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还需完善。

2020年,我局将加强以下工作,全力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健全体制机制。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明确工作承担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

                                     2020121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08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始,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清河路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249)。

一、政务公开整体情况

2018年,高青县科学技术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118号)等文件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国办发〔2018〕23号文件、鲁政办发〔2018〕21号文件和淄政办字〔2018〕118号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出台了《2018年高青县科学技术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要内容为及时发布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科技金融结合、支持企业创新、创新平台建设等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高政办发〔2018〕30号)文件的要求,我局2018年主要公开各类信息18条。

(一)科技政策方面。2018年,县科技局通过“高青政务网”公开高青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五条意见》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高青县企业研究院认定管理办法》及《高青县专利扶持及奖励管理办法》,这2个政策出台后,县财政每年安排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和专利扶持及奖励专项资金,用于鼓励企业创建研发机构、鼓励产学研合作、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发明创造等方面,这将进一步激发我县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创新创业热情,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全面加强企业创新创业能力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有着积极的意义。

(二)综合性科技信息方面。在涉农领域重大科技工程(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发布信息4条;及时发布市科技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发布专利服务进企业——“企业专利申请与专利技术挖掘”专题培训情况,本次培训主要讲解了专利属性、专利布局、专利运用、专利申请实务及答复技巧等知识内容,专家以生动真实的案例解析了专利策略对于企业利益的重要性,以及在现实层面如何操作的问题;按照省科技厅、市科技局安排发布关于征集水污染防治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的通知;发布中国•德州第三届京津冀鲁技术交易大会举办信息,向县内重点企业广泛征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

(三)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高青县政府预算决算公开暂行办法》(高财字〔2014〕88号)和《高青县县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暂行办法》(高财字〔2014〕89号)文件要求,在高青县政府门户网站将2018年度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全部进行了公开,并对预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方面,政务公开的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及时、准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够规范,不便于公众查询信息。另一方面,政务公开的深度还需进一步延伸。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政务新媒体互动性不强,与民众沟通有限。

2019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8日

 

 

2018年度高青县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8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镇、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镇办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镇办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0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19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1月1日始,至2017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清河路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249)。 

一、概述

2017年,高青县科学技术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发〔201717号)等文件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国办发〔201724号文件、鲁政办发〔201739号文件和淄政办发〔201717号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出台了《2017年高青县科学技术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要内容为及时发布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科技金融结合、支持企业创新、创新平台建设等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高政办发〔201731号)文件的要求,我局2017年主要公开了以下信息。

2017年,县科技局通过“高青政务网”公开高青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五条意见》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高青县企业研究院认定管理办法》及《高青县专利扶持及奖励管理办法》,这2个政策出台后,县财政每年安排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和专利扶持及奖励专项资金,用于鼓励企业创建研发机构、鼓励产学研合作、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发明创造等方面,这将进一步激发我县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创新创业热情,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全面加强企业创新创业能力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有着积极的意义。还公开了由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局、县财政局联合下发的《高青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对全县科技创新人才进行奖励,以满足我县产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将人才集聚效益转化为经济发展效益。在重要科技创新、强化关键技术攻关、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公开信息11条,对重点研发计划申报、市县英才计划申报、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申报等相关政策及执行情况及时公开,保证了科技工作的健康发展。在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发布信息2条,及时将市新材料技术论坛项目对接信息进行发布;发布武汉纺织大学与山东如意集团签约信息,此次产学研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的核心技术“靛蓝染料电化学还原染色关键技术”是武汉纺织大学与高青如意纺织有限公司共同开展的课题,该技术使用电化学还原技术代替原来的保险粉还原工艺,极大减少牛仔产业染色工艺保险粉还原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对我县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开展及纺织业的改造提升、提质增效具有重大意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够规范,不便于公众查询信息等。

2018年,我县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度高青县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2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人次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人次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人次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8

本报告由高青县科学技术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249;传真:0533-6961249;电子邮箱:gaoqingkj@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县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85号)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和时效性,力求通过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使全社会进一步了解科技工作,更好地为“五个高青”建设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协调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并多次强调要求各内设机构各司其职、明确责任、积极配合做好这项工作。在局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和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制度建设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到位,我局结合2016年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前期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作了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保密审查、上报备案、查阅服务等工作规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同时严格落实《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高政发〔2016〕12号)、《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高政办字〔2016〕32号)等文件精神,在实际工作中,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解读回应。探索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强化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建立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与群众的互动交流,通过“政民互动平台”,解决群众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征求意见建议,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2016年2月23日上午,局长李绍文带领部分班子成员走进政风行风热线,与听众进行在线交流,接听了4位听众的电话,对人类遗传资源管理、企业知识产权贯标、科技成果鉴定、创新券补贴等问题进行了解答,通过交流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听众也对县科技局认真负责的态度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围绕重点工作和重要工作事项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其中领导分工调整信息1条,下属单位说明信息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9条,表格下载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3条。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依托“高青政务网”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群众通过查看该网站即可全面了解全县科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对我局信息公开的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涉及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省、市、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主要表现为公开分类还不是十分规范,存在交叉归类现象,公开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等。

2017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业务指导,改进申请办理方式,提高依法依规办理工作水平。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2017327

 

 

 

 

2016年度高青县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17

    本报告由高青县科学技术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科技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249;传真:0533-6961249;电子邮箱:heye0711@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县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和时效性,力求通过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使全社会进一步了解科技工作,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协调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并多次强调要求各内设机构各司其职、明确责任、积极配合做好这项工作。在局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和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到位,我局结合2015年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前期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作了的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保密审查、上报备案、查阅服务等工作规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5月,局长李绍文参与了副县长崔玉栋上线的“县长百姓面对面”节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并对本单位的工作职能、办事程序、相关科技政策法规等都作了精心梳理和准备,并安排全体干部职工同步收听收看,相关人员待命答复和解释。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加大科技管理和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照上级要求,对2014年度部门决算及2015年度部门预算分别进行了公开;同时,对拟申报2015年度淄博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项目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围绕重点工作和重要工作事项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其中领导分工调整信息1条,下属单位说明信息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7条,行政许可公开信息1条,表格下载类信息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统计数据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1条。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依托“高青政务网”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群众通过查看该网站即可全面了解全县科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和邮政编码,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专门制度,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等流程,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信息公开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公开分类还不是十分规范,存在交叉归类现象,公开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部署,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创新公开形式,着力抓好内容规范,统一归类口径,认真对照公开目录细心归类;同时,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尽量把民众急需了解的内容进行公开,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科技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249;传真:0533-6961249;电子邮箱:heye0711@163.com)。
    一、概述
    2014年,县科技局按照《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创建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依法、及时公开政府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保持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科技舆论环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办理、统计、查询等信息公开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健全了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
   (二)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我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此目录实施政务公开,并及时更新,方便群众了解和监督科技相关工作,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配套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4年9月7日,局长许延辉参与了副县长崔玉栋上线的“县长百姓面对面”节目,为做好上线工作,我局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对观众提出的问题做了认真解答,使广大群众对科技业务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积极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和科技服务经济工作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科技管理和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今年以来,分别对我县通过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形式审查的6个项目以及市科技发展计划拟立项的我县的9个项目进行了公示。并将市科技局出具的关于淄博微青农业新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的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木酶制剂在防治烟草病害中的应用”通过验收的意见面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围绕重点工作和重要工作事项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其他类信息1条。在我局网站“高青科技”(www.gqkj.gov.cn)发布科技信息、公布科技动态、展示科技工作成果类别的专门信息11条。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依托“高青政务网”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群众通过查看县政府门户网站或“高青科技”即可全面了解全县科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和邮政编码,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以来,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等流程,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控与通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还不够全面,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二是个别栏目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2、改进情况: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与培训,提高相关科室的重视程度,充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促进重点科室、重点项目及关键部位的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同时,继续完善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并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4〕4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科技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249;传真:0533-6961249;电子邮箱:heye0711@163.com)。
    一、概述
    2013年,县科技局更加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认真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加大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安排部署,提高对《条例》的贯彻执行能力,依照法律法规及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能公开的尽量及时、主动公开,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整体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执政能力、加强政府和部门自身建设的重要手段,坚持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并及时调整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1名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登记、办理、统计、查询等工作,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和规范,配套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做到范围和形式、内容和程序、时间和期限的统一;并落实责任,及时调整、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进一步得到规范,确保有序高效运转。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坚持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公开效果、增强政府公信力作为工作的着力点,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县对于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公开的范围和形式,积极对涉及公开的信息范围和内容认真梳理准备,严格按照程序公开相关重点业务信息,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积极稳妥,及时准确,保证公开、公正、便民。全年围绕重点工作和重要工作事项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主动公开的信息涉及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在我局网站“高青科技”(www.gqkj.gov.cn)发布科技信息、公布科技动态、展示科技工作成果类别的专门信息43条,广大公众通过查看县政府门户网站或“高青科技”即可全面了解全县科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和邮政编码,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积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合法、合规性等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合法、及时、全面。同时,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的监督、检查和评议,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审查及实时监督,2013年以来,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保密和审核制度,坚持做到严格把好审查关,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及时、充实、具体,应更加全面地反映全县科技动态。
    2、改进情况:在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梳理信息公开目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并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模式、新途径,一方面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更新,定期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等方面的关系,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公开科技工作各阶段的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提高科技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及“高青科技”( www.gqk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科技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249;传真:0533-6961249;电子邮箱:heye0711@163.com)。

  一、概述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和便于群众监督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今年以来,县科技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结合局内部领导分工变动情况,整理、编写了《高青县科技局“机构领导”情况更新》,及时将变动情况报送至上级部门,并在“高青科技”网站向社会公示;修订完善制定了《高青县“重点科室群众评”高青县知识产权局政务公开情况》及《高青县“重点科室群众评”高青县科学技术局计划成果科政务公开情况》,对参评科室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都做了详细说明,提出具体服务承诺,公布监督及投诉电话,积极接受上级机关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我局坚持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根据领导成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证随时有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制度建设情况

  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依制度用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同时,认真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梳理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运行。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围绕重点工作和重要工作事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广大公众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高青科技”(www.gqkj.gov.cn)是我局发布科技信息、公布科技动态、展示科技工作成果的专门网站,也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设置了信息告知栏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审查。同时,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通过审查及实时监督,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和公众需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结合自身不足,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进一步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全面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等方面的关系,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

  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我局以及行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信息,使《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常态化,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及“高青科技”( www.gqk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科技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249;传真:0533-6961249;电子邮箱:heye0711@163.com)。

  一、概述

  2011年,为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县科技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以《高青县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高政办发〔2010〕100号)为依据,制定了《高青县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目录变动情况》,健全、更新了机构职责及机构领导等,将变动情况进行进一步整理、编写,及时报送至上级部门,并在“高青科技”网站向社会公示。制定了《高青县“重点科室群众评”高青县知识产权局政务公开情况》及《高青县“重点科室群众评”高青县科学技术局计划成果科政务公开情况》,对参评科室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都做了详细说明,提出具体服务承诺,公布监督及投诉电话,积极接受上级机关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了抓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集中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工作安排,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统筹协调,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指南的要求,坚持便民、利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结合科技工作的特点和业务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分类、编目,对信息公开渠道及公开形式进行了具体部署,编制了《高青县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指南》、《高青县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目录》及《高青县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目录变动情况》,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政府信息更正申请表样式,公开我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处理政府信息更正申请流程图,更新2010年度工作总结及2011年全局工作计划,并上传到“高青政务网”及“高青科技”网站,受理公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相关内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3条;统计数据类信息3条;其它类信息1条。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广大公众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高青科技”(www.gqkj.gov.cn)是我局发布科技信息、公布科技动态、展示科技工作成果的专门网站,也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我局高度重视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信息,定期更新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此网站我局的机构职能及机构设置,掌握最新科技工作进展情况,了解我局取得的各项科技成果等信息,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了方便。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设置了信息告知栏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做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严格执行上级保密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自身保密工作建设,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有关保密法规,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对涉密信息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的规定办理,避免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在抓好政务公开领导和组织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下大力气抓好监督检查和落实工作,把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贯穿于政务公开的每个环节。我们在公开指南中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箱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检查,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以求取得实效,真正使人民群众感到满意。同时,严格责任追究,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以公开促廉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我局职能及各项工作的了解,方便了人民群众办理各种业务,同时,对于加强机关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改善工作效率,形成良好机关作风也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时间上不够及时;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整改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务公开项目和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有效执行和有效运作;二是进一步做好公开的日常工作,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内容,重要信息及时公开,力争使工作更透明、形象更廉洁、办事更高效、运转更规范。三是注重加强和改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式,以便民、利民为目标,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科技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黄河路8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249;传真:0533-6961249;电子邮箱:heye0711@163.com
)。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2条;统计数据类信息2条;其它类信息2条。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0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九、附表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

                                                                                                                                                                                        2011年3月30日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www.gaoqing.gov.cn)下载。请与高青县科技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7号;邮编:256300;电话: 0533-6961249;传真:0533-6961249;电子邮箱:heye0711@163.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8条;统计数据类信息0条;其它类信息3条。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9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

                           2010年3月24日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科技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黄河路8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249;传真:0533-6961249;电子邮箱:heye0711@163.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0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7条;统计数据类信息2条;其它类信息2条。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8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

                                 200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