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解读《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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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1613/2022-522415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1-1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 |
一、编制背景
按照国家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结合2021年工作实际,编制了《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三、编制目的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总结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主要内容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1.主动公开情况。规范公开内容,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信息,2021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0余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对出台的政策文件进行动态管理,实时把控,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及有效期,对实效到期、废止的政府信息,及时清理删除。
4.平台建设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设有机构职能、政策文件、重要部署执行、建议提案办理、财政信息、应急管理、社会信用体系、行政执法公示等栏目,及时公开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强化信息公开考核,确保政务信息能够及时、准确、规范的对外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