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科学技术局
标题: 解读《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1613/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8 发布机构: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

解读《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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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高青县科学技术局在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三、编制目的

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四、主要内容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1.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2条,比上年度增加6.5%。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政策,2022年发布主要负责人解读政策材料2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回应群众关注问题。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结转0件。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的管理,制定政策文件管理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动态调整,2022年对已经公开的政策文件进行梳理,清理失效文件2件。根据科技工作实际,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完善,修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信息公开,明确依申请公开接收渠道。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

4.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新开设“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科技动态”等专栏,集中规范公开信息。同时,积极加大电视、报纸等媒介信息公开力度,举办“政府开放日”以及科技宣传活动,主动公开科技领域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明确科学技术发展中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制定《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通过日常培训、集中培训、重点培训等方式开展政务公开知识学习,2022年累计组织开展专题培训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