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科学技术局
标题: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1613/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19 发布机构: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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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科技领域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现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定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3年高青县科学技术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为建设现代化高品质城市贡献科技力量。

二、工作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公平、公正,客观反映工作实际。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信息发布应及时有效,满足社会和公众需求。坚持便民原则,对公开的信息要进行整理、加工,内容简明,形式多样,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方便广大人民群众查阅。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相关情况的汇总上报和日常工作。

四、公开主要内容及形式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机构概况。包括机构设置、机构职能

领导信息。包括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

2.组织管理

政务公开培训、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3.法规文件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

4.规划计划

计划总结

5.财政信息:部门预决算

6.权力清单

7.责任清单

8.日常具体工作需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需要向社会公开的,通过区政府公开平台及门户网站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四)不公开

依照《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五、保障措施

(一)实行公开责任制。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的主要责任科室,设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他相关业务科室担负政务公开的其他责任,配合办公室做好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要与其它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调度、同步检查,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三)完善制度规范。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

(四)接受公众监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