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晨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筑工程中装配式建筑及配套用房建设等有关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第一部分“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方面”建议中,有2项涉及我单位,分别为“资金支持:将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产品部件等企业列入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依法依规享受相关资金扶持政策”和“对转化装配式建筑科技成果的企业给予资金扶持”。县科技局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支持装备式建筑建设应用。
一是主动宣传,精准指导。联合县委人才办、县税务局等做好政策宣传、业务指导,通过网络、线下等多种形式加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成果登记、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等科技类政策的宣传力度,提升企业对政策知晓率和申报的主动性、积极性。积极开展“一对一”上门服务、精准指导,完善企业相关条件,着力提升企业申报材料的专业性。
二是对上争取,加强联系。第一时间关注上级部门工作部署,把握上级工作要求,了解最新政策变化,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人才类和校城融合类项目、科技类奖项等申报工作。积极做好省、市科技部门的对上争取工作,提升我县推荐名单的申报成功率。
三是落实政策,做好服务。立足部门职能,为企业及人才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协助企业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人才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等市级以上政策,及时解决企业发展及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以上是对您所提建议的答复,真诚感谢您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高青县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16日
理由:我县建筑工程领域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及养老、社区服务、医疗卫生等民建公有配套用房已经实施了一段时间,企业落实政府这些要求客观上增加了若干建设成本,但配套支持政策没有跟进或兑现到位,影响了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议:一、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方面,相关部门要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细化落实支持政策。1、资金支持:将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产品部件等企业列入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依法依规享受相关资金扶持政策。2、金融支持:金融机构要对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企业、基地和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按相关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和全装修成品住房的,按照信贷政策积极给予支持。3、用地支持:在土地供应中,将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中明确的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纳入供地方案,加强用地保障,综合考虑土地成本并落实到土地使用合同中。4、税费优惠: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可予以减免,施工企业缴纳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按扣除预制构件总价作为基数减半计取。5、技术创新支持:对转化装配式建筑科技成果的企业给予资金扶持。6、面积奖励: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商品房项目,墙体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5%)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同时满足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要求的商品房项目,墙体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5%)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因采用墙体保温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的建筑面积。对装配率达到30%以上的项目,可纳入绿色建筑统计范畴。7、监管服务:建立装配式建筑项目绿色通道审批制度,对相关项目开发和施工单位的资质升级、延续、预售许可等相关手续予以优先办理。装配式建筑项目主体阶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可实施分段验收。采用装配式的商品房项目,其预售监管资金比例可凭装配式建筑生产供应链企业的机关收付凭证予以核拨释放等额预售监管资金。对装配式建筑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建筑企业,在资质升级、增项等方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