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卢南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乡环境大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芦湖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积极与县执法局、县农业局及市级考核部门对接,得到的答复是近期仍未搬迁上楼的村庄一律在考核范围内,标准不降。针对目前的考核体系及村民的实际居住环境,只能请代表理解并做好所在村庄的环境治理工作。芦湖街道办事处将尽快推进湖北社区建设,力争尽快实现村庄搬迁来彻底解决村庄环境卫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