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解读《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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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564082101B/2022-522418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1-22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 |
一、政策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政府部门要在1月31日前公开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芦湖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在总结本单位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了《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决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三、出台目的
发布芦湖街道政务公开整体情况、对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并向社会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实效。
四、主要内容
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登记归档,规范管理,要求各科室主动报送可公开的总结、规划、制度、政务动态等材料,充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202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8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13条,占35.5%;政务微信公开信息205条,占64.5%。2021年主动公开更新机构职能2条;发布政策文件1条,解读文件2条;发布规划计划5条;公开重要部署执行情况10条,其中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执行情况4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3条,民生实事工作进展情况3条;其他工作动态27条,涉及扶贫、城乡环境大整治、垃圾分类等民生热点工作。坚持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一并公开,2021年共发布了两份解读材料。
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广泛拓展政务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内涵,利用政府信息平台与新媒体,进行宣传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网站和新媒体的管理和运行等各项事宜由专门负责人员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发布与更新。
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严格执行政府重大决策议事规则,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政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配备了2名专职人员、2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2021年4月21日,芦湖街道组织召开政府公开信息培训会,各科室具体负责人员参加了这次培训,芦湖街道建立完善的监督保障,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及时处理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群众意见与建议,确保各个事项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