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能让市民热线成为个别群众的“许愿池”》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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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孟凡美
主办单位: 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
答复时间: 2026-04-17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孟凡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不能让市民热线成为个别群众的“许愿池”》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政务便民服务及基层治理工作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您提出的厘清诉求边界、保障基层履职等建议,贴合一线实际,针对性强,对我街道规范市民热线处置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经认真研究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诉求甄别机制,筑牢源头管控防线。

坚持以依法依规为核心,统筹推进热线诉求前端甄别分类。针对物业领域高频诉求,严格对照相关规定执行,从诉求入口端做好分类管控,减少无效诉求挤占基层工作精力。

二、规范诉求处置流程,强化履职权益保障。

严格规范热线办件全流程管理,督促社区及经办人员依法依规回应群众诉求,夯实诉求判定工作基础。对于不合理诉求,耐心细致做群众思想工作,让群众满意。

三、健全工作保障机制,提升规范运行质效。

持续加强街道热线经办队伍建设,提升热线办理人员处置能力,压实各社区主体责任,定期梳理典型不合理诉求案例,强化督导推进,确保各项甄别举措落地见效。

下一步,芦湖街道将以您的建议为动力,持续深化市民热线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甄别机制,强化基层保障,既守住热线为民服务的初心,畅通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表达渠道,又坚决杜绝热线沦为个别群众的“许愿池”,推动政务便民热线规范有序。

 

                             芦湖街道办事处

 2026年4月17日

理由:12345市民热线本来是方便居民咨询、反映、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但随着近几年市民投诉满意度的排名、考核,让部分别有用心的群众钻了空子,市民热线成为发泄情绪、表达不满、甚至威胁施压的一种手段,让基层工作人员苦不堪言,畏手畏脚,不合理诉求者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为达到目的,自己一家人甚至邀请朋友一起拨打市民投诉热线,各种理由不满意给予施压,市民热线已经成为个别群众为达私利的“许愿池”。结合工作实际认为市民热线应当加强甄别,建议基层有正当理由认定不合理诉求的,不列入不满意办件考核通报范围。1、根据《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已经征集业主意见和建议并且达到相关比例的事项,其他业主不支持、不赞成、不同意的意见和建议视为不合理诉求;2、牵扯经济利益纠纷数额超过1000元人民币,双方争议较大,很难达成调解的诉求,几番调解不成、不走法律程序又不满意的,视为不合理诉求;3、在基层治理过程中,在实施车位改造、车棚搭建等符合绝大多数群众利益,确实缓小区解停车难、充电难等老大难问题上,个别业主不理解、不认同的,视为不合理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