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
标题: 高青县芦湖街道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564082101B/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4 发布机构: 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

高青县芦湖街道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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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芦湖街道党政办公室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芦湖街道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清河路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51755;传真:0533-6951755)。

一、总体情况

(一)体制机制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四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落实工作制度,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设置2名专人和2名兼职人员,及时发布公开各部门政务信息,形成党政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的良性工作机制。

2.完善工作机制。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方便群众查阅,相继建立了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工作台账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要求各科室主动报送可公开的总结、规划、制度、政务动态等材料,充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

3.完善信息发布渠道。进一步完善芦湖街道前沿门户网站建设,并落实专人负责网站日常运行和管理,确保及时更新和公布各类信息,充分发挥前沿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并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扩大公开范围。建设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

今年以来,街道坚持把围绕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用权公开,在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和落实《条例》等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把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事权”、“财权”、“用人权”等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做到及时公开政府工作办事结果,做到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两手抓,公开信息涉及工作机构、班子成员信息、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总结计划、公告通告、办事指南、通知方案等各方面内容,进一步的丰富主动公开的内容。

2020年,芦湖街道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4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

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07条,占35.2%;

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97条,占64.8%;

1.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主动公开县政府承办3件人大代表建议和2件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按时办结数4件。在办结的申请中:予以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4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

2.收费和减免情况

2020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本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0件,复议后起诉0件。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结果维持数0件,结果纠正数0件,尚未审结数0件,其他结果数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要求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采集、审核、报送等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五)平台建设

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和内涵,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和街道微信公众号新媒体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六)监督保障

街道建立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政府重大决策议事规则,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及时处理有关政务公开方面的来信来访,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及时性不够,对一些公开的内容存在遗漏现象;二是信息公开部分栏目公开事项较少,如:工作动态较多,其他公开重视程度还不够,导致公开内容较少。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注重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要把政务公开的重点、难点、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该向社会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实效。二是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街道将不断组织专题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确保政务信息合法、及时、准确上传,做到“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