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
标题: 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564082101B/2026-556592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20 发布机构: 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

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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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始,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51755;邮箱:gqxlhjd@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高青县芦湖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

深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制定《高青县芦湖街道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公开范围、流程及责任分工为工作开展筑牢制度基础。重点公开居住环境、看病就医、教育养老等热点难点问题,202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3条,较2024年增加38条,增幅5.7%。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办理12345热线约3000条,满意率高达94.1%,在芦湖社区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邀请居民代表参与政务服务活动,进行评审交流。

(二)依申请公开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核—答复”闭环机制,明确办理时限、责任划分与审核标准,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办理质效,确保群众诉求快速响应、高效办结。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含上年结转2件),其中无法提供5件。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总数2件,均为直接诉讼,其中结果维持1件、结果纠正1件,无尚未审结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定期梳理更新信息,归档失效信息,维护现存信息,确保信息时效性。执行“三级审核”制度,信息发布前经科室初审、直接领导复审、分管领导终审。公开信息前确定公开属性,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公开,定期开展保密培训,加强工作人员保密意识,严格筑牢信息安全防线。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线上动态调整网站栏目内容,线下依托便民服务中心及社区居委会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点,提供信息查阅、政策咨询、公开申请、事项办理“一站式”服务。

(五)监督保障

党政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牵头部门,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着力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制定《芦湖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组织各科室(中心)、管(社)区工作人员开展3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政策解读技巧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1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人员信息公开能力薄弱,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以兼职为主,人员流动性大,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容易出现工作脱节。

二是政务公开宣传推广力度不足,导致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可度不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制定《芦湖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实现街道全体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全覆盖。建立“老带新”帮扶机制,由业务骨干指导新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提升。

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宣传推广力度,通过社区宣传栏、政务公开专区等渠道对政府信息进行宣传,提升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5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了《高青县芦湖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一是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平台,线下依托便民服务中心,配置自助查询终端,安排专人全程引导,为群众提供信息查阅、政策咨询、公开申请、事项办理“一站式”服务,精准满足群众信息获取需求。线上依托政府网站平台,主动破除信息壁垒,让政务公开信息直达“枝干末梢”。二是建强骨干队伍,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政策解读技巧等内容进行集中学习,帮助工作人员精准把握政策要求、提升业务能力,推动各项公开任务常态化推进、长效化落实。三是创新公开形式,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引导党员干部主动下沉一线,针对群众关心的居住环境、看病就医、教育养老等热点难点问题,以面对面“拉家常”的方式,用“大白话”解读最新政策、传递政务信息,让群众听得懂、能领会、享实惠。同时,健全政务公开实效反馈机制,收集群众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2件,承办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4件,办复率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建立主动公开与公众参与融合机制。将“直面问、现场议、分类解”工作机制深度融入主动公开全过程,推动政务公开从“单向发布”向“双向互动”转变。引导党员干部主动下沉一线,聚焦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以“拉家常”式面对面交流形式,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同步收集群众诉求,实现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精准匹配。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