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木李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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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399A/2020-1878601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0-01-22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木李镇 |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木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综合各部门科室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木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庆淄路256号;邮编:256307;电话:0533-6715617;传真:0533-6715001;电子邮箱:gqxmlzdzb@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木李镇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5号)部署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部署推动。木李镇深化政务公开、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生态,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由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党政办公室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向社会公开。
二是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加大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的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高政办字〔2019〕14号)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本单位2019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因此无法公开办理结果。
2、聚焦重点领域扩大公开。一是做好营商环境领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做好民生保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9年度,在县政务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6条,各大媒体报刊发布信息157篇,其中新华社采用2篇、大众日报17篇、大众网4篇、农民日报2篇、新华网11篇、中新网4篇、淄博日报32篇,其他各类广播新闻媒体125篇,通过木李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5篇。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对于申请的信息可以公开的,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对于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对于较为复杂的申请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了解群众需求,避免因误解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木李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木李镇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管理责任。同时,规范信息采集、信息审核、信息发布的管理程序。信息审核坚持“谁公开、谁审核”“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信息审核执行10项标准,划出14条“红线”,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高我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强化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新开设“领导信息”栏目,全面公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工作简历,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公开力度,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二是强化机构建设。木李镇党政办公室作为全木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统筹负责木李镇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其中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县直各部门、单位的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个人年底考核,端正工作态度,及时、高效、准确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政务公开工作出现误时,公开内容存在错误的工作人员尽心批评教育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木李镇制发政府规章0件,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等事项公开情况详见下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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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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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 |
0 |
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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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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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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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 |
11422.1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木李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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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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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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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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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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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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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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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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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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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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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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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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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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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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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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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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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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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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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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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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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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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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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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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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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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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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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木李镇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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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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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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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木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意识还有待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内容更新上做得还不够及时。
2020年,木李镇将按照《条例》和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完善工作制度体系。三是提高公开质量。规范公开信息的采集、编辑、公开程序,完善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做到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木李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