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木李镇人民政府
标题: 高青县木李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399A/2018-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3-15 发布机构: 高青县木李镇

高青县木李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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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始,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木李镇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庆淄路256号;邮编:256307;电话:0533-6715617;传真:0533-6715001)。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在市、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木李镇政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层层分解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组织领导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我镇政府成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构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镇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信息公开负责人会议,研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协调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2017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1号)、《高青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2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3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高政办发〔2009〕54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5号)、《高青县行政机关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澄清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6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7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8号)、《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9号)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常规化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

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10%;

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占15%;

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5%;

业务工作类信息4条,占20%;

统计数据类信息2条,占10%;

其它类信息8条,占40%。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全文公开。对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在公开后做好解读、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2017年,本单位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因此无法公开办理结果。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务公开专栏。在镇政府驻地、及村居均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2、其他平台。我镇充分利用《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高青政务网”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拓宽了社会公众获悉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在镇政府驻地还设置了电子信息屏积极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7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7年度,全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木李镇党政办公室作为木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统筹负责木李镇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其中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省、市、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不少距离,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是很全面,部分内容公开不够及时。2018年我镇将以更负责的态度、更严格的要求及时认真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狠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轨道,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在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努力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扩展公开渠道,为群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是加大社会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充分肯定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作用,欢迎更多的群众来获取政府信息,也通过他们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政府、关心政府,让更多的百姓来参与、支持政府工作的开展。


高青县木李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高青县木李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2017年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pdf

木李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