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木李镇人民政府
标题: 高青县木李镇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399A/2017-121797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3-12 发布机构: 高青县木李镇

高青县木李镇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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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木李镇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木李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木李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高青县庆淄路256号;邮编:256307;电话:0533-6715617;传真:0533-6715001)。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木李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关于印发淄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85号)、《关于印发高青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高政办字〔2016〕32号)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对于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木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党政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专职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2名,积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和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格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准确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把好信息质量关和安全关。

  (二)强化制度落实。我镇严格遵守县政府制定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责任追究、评议考核等9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强化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建立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与群众的互动交流,通过镇民生热线,解决群众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征求意见建议。2016年,镇民生热线收到各类咨询、投诉、建议214条,回复率100%。全年进行网格化大走访12次,月月访,户户到,与群众互动交流,宣传政策,答疑释惑。积极配合县民生热线服务中心工作,主动与诉求群众沟通,对于群众诉求在政策规定范围内认真办理,切实维护公众权益。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镇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全年通过各类方式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8条,其中:公开重大政策信息8条,占比3.36%;政策解读信息11条,占比4.62%;安全生产信息49条,占比20.59%;扶贫信息67条,占比28.15%;政府工作总结信息1条,占比0.42%;工作动态信息102条,占比 42.86%。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阅木李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镇党政办公室是我镇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充分利用《今日高青》和《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政府驻地还设置了电子信息屏和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全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认真按照《关于加强信息报送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高办字〔2013〕2号)要求,明确“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信息公开原则,规范保密审查程序,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未发生违反保密规定事件。

  (二)监督检查情况

  积极配合县政府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并由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组织人员按照保密要求对信息逐条进行检查,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此外,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网络、投诉电话、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木李镇党政办公室作为全木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统筹负责木李镇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其中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省、市、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不少距离,主要表现在少数同志对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尺寸把握不准、工作进展较为缓慢等,这就要求我们以更负责的态度、更严格的要求及时认真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让群众满意。

  2017年,我镇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工作制度。狠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激励、竞争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轨道。二是加强监督力度。组织信息公开办公室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条例》,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在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努力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扩展公开渠道,为群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四是深化公开内容。紧紧围绕镇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政务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五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木李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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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