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木李镇人民政府
标题: 高青县木李镇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399A/2012-121796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2-03-13 发布机构: 高青县木李镇

高青县木李镇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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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将在木李镇政府公示栏内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木李镇人民政府联系(邮编:256307,电话:0533-6715617,电子邮箱:zbgqml@163.com)。

  一、概述

  2011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信息公开的规划和制度建设工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有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根据我镇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从而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我镇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构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并且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解释工作,解答群众来人来电疑问,确保了2011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常规化管理。二是根据县政府要求,结合木李镇工作实际,制定了《木李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木李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木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内容方面,我镇抽调专门工作人员分类整理、系统公开,目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4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40条,业务工作类信息74条,包括农经财政、村建土管、民政保障、计划生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等方面,其它信息50条。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方面,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高度重视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在镇党政办公室和镇档案室设立公共查询点,接纳群众查询,解答群众问题,农委、经委、新农合、民政等科室分别设立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将办事流程公示,使群众对办事流程一目了然。另外,在部分中心村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对政府各方面信息进行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度,我镇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全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我镇政府要求各科室、管区在公开政府信息时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的文件精神,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同时要求各部门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对各村、各部门信息公开进行监督,督促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对《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还不够好深入,业务熟练度有待于加强;

  2、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有时不够及时;

  3、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2012年,我镇将按照《条例》和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必要的经费保障。

                                                                                                   木李镇人民政府

                                                                                                         201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