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木李镇人民政府
标题: 高青县木李镇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399A/2015-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5-01-21 发布机构: 高青县木李镇

高青县木李镇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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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木李镇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1月13日

木李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将在木李镇政府公示栏内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木李镇人民政府联系(邮编:256307,电话:0533-6715617,电子邮箱:zbgqml@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我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由党政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专职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2名。积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和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格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准确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把好信息质量关和安全关。同时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镇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采取有力措施,做到了领导、机构、责任“三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构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解释工作,解答群众来人来电疑问,确保了2014年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镇实际,制定了《木李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木李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木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规范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程序,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取得了“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效果。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镇政府高度重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对村级党务政务信息、公共资金使用、惠农资金发放、镇政府“三公经费”支出等等,镇主要领导亲自把关,督促公开进度,做到了重点领域信息全部公开。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栏广播等形式进行公开。除信息网站上公布之外,需要查阅相关文件依据等可以直接到镇信息公开办公室进行查阅。2014年,我镇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4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6条,业务工作类信息98条,包括农经财政、村建土管、民政保障、计划生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等方面,其它信息117条。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高度重视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在镇党政办公室和镇档案室设立公共查询点,接纳群众查询,解答群众问题,农委、经委、新农合、民政等科室分别设立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将办事流程公示,使群众对办事流程一目了然。另外,在部分中心村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对政府各方面信息进行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4年,镇政府没有接收到以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镇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全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由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组织人员,按照保密要求,对信息逐条进行检查,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全年无泄密事件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1、少数部门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工作进展较为缓慢。2、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镇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工作制度。狠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激励、竞争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轨道。二是加强监督力度。组织信息公开办公室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条例》,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在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努力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扩展公开渠道,为群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四是深化公开内容。紧紧围绕镇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政务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五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公开、廉洁、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