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木李镇人民政府
标题: 高青县木李镇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399A/2016-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6-02-22 发布机构: 高青县木李镇

高青县木李镇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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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由木李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木李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高青县庆淄路256号;邮编:256307;电话:0533-6715617;传真:0533-6715001)。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25号)、《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5〕10号)和县里具体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对于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木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党政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专职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3名,积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和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格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准确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把好信息质量关和安全关。

  (二)强化制度落实。我镇严格遵守县政府制定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责任追究、评议考核等9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强化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建立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与群众的互动交流,通过镇民生日线,解决群众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征求意见建议。2015年,镇民生热线收到各类咨询、投诉、建议326条,回复率100%。全年进行网格化大走访10次,月月访,户户到,与群众互动交流,宣传政策,答疑释惑。积极配合县民生热线服务中心工作,主动与诉求群众沟通,对于群众诉求在政策规定范围内认真办理,切实维护公众权益。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5〕10号)、《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高政办发〔2015〕28号)文件,重点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9个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关于公布县级及镇(办)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高政发〔2015〕18号)等文件要求,我镇及时公开了权力清单。                

  (二)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镇人大审议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加强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公开,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告,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结果等信息。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套公租房建设任务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开工项目、工程进展等信息已主动公开。推进土地供应和征收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征收土地批次,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全镇重点项目基本信息及进展情况。

  (五)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要求、缴费标准以及各类保险药品目录等。对城乡低保申请条件、申请审批工作流程、城乡低保对象享受专项救助政策等信息在各村居及时进行了公开,并将评选名单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推动学校、医院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不断丰富校务公开、院务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数量。2015年,全镇在县政务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明白纸等其他方式主动公开信息187条。

    2、主动公开内容

    (1)镇政府及其部门领导成员及工作分工、机构设置及职能、人事任免等信息

    (2)规范性文件

    (3)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4)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5)政府重点工作及为民办实事项目

    (6)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

    (7)政府采购招投标、政府财政预算及决算、捐款公示等信息

    (8)其他与社会和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是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我镇高度重视,及时将全镇主要信息在平台进行了发布。

   2、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我镇结合自身实际,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室或者资料索取点,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3、其他平台。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民生热线、电子信息屏、信息告知栏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拓宽了社会公众获悉政府信息的渠道。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没有收到行政相对人通过信函方式邮寄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认真按照《关于加强信息报送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高办字〔2013〕2号)要求,明确“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信息公开原则,规范保密审查程序,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未发生违反保密规定事件。

  (二)监督检查情况

  积极配合县政府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并由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组织人员按照保密要求对信息逐条进行检查,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此外,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网络、投诉电话、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各事业单位认真贯彻《条例》,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人员,及时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生产、生活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增强了办事透明度,提升了服务效能,提高了服务质量。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省、市、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主要表现在少数同志对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尺寸把握不准、工作进展较为缓慢等,这就要求我们以更负责的态度、更严格的要求及时认真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让群众满意。

  2016年,我镇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工作制度。狠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激励、竞争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轨道。二是加强监督力度。组织信息公开办公室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条例》,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在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努力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扩展公开渠道,为群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