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民政局
标题: 高青县民政局《关于对进一步加强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的实施细则》政策的解读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0494/2020-502039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5-05 发布机构: 高青县民政局

高青县民政局《关于对进一步加强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的实施细则》政策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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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的实施细则》(高政办字〔2020〕 18号)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在城乡低保、扶贫开发、医疗救助、教育助学等各类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之后,仍有部分困难家庭中的失能人员、在校学生、因伤因病持续性支出困难家庭存在严重生活困难问题,为加强全县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生活兜底保障,进一步提升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使他们能够更体面更有尊严的生活,市委、市政府决定对特殊困难家庭中的失能人员、在校学生、住院病人等在落实各项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救助。市政府办公室已于3月4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的意见》,要求各区县4月底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的实施细则》。

二、决策依据

1、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的意见》(淄政办字〔2020〕21号);

2、市民政局、市扶贫办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淄民〔2020〕26号)。

三、出台目的

在城乡低保、扶贫开发、医疗救助、教育助学等各类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之后,仍有部分困难家庭中的失能人员、在校学生、因伤因病持续性支出困难家庭存在严重生活困难问题,为加强全县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生活兜底保障,进一步提升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使他们能够更体面更有尊严的生活,市委、市政府决定对特殊困难家庭中的失能人员、在校学生、住院病人等在落实各项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救助。

    四、重要举措

(一)对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救助标准分别按城市每人每小时15元、农村每人每小时10元进行补助,不足部分由被照护人员家庭或政府购买的服务机构自行承担。具体分类补助标准如下:

1.城市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对象中的重度失能人员,每人每月照料护理时间为60小时,标准为900元;城市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对象中的中度失能人员以及城市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失能人员,每人每月照料护理时间为45小时,标准为675元;城市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对象中的轻度失能人员以及城市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中度失能人员,每人每月照料护理时间为30小时,标准为450元;因伤因病持续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重度失能人员,每人每月照料护理时间为30小时,标准为450元。

2.农村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即时帮扶人口、特困供养对象中的重度失能人员,每人每月照料护理时间为60小时,标准为600元;农村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即时帮扶人口、特困供养对象中的中度失能人员以及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失能人员,每人每月照料护理时间为45小时,标准为450元;农村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即时帮扶人口、特困供养对象中的轻度失能人员以及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中度失能人员,每人每月照料护理时间为30小时,标准为300元;因病因伤持续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重度失能人员,每人每月照料护理时间为30小时,标准为300元。

3.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中的全自理人员照料护理时间每人每月10小时,标准为100元。

(二)对特殊困难家庭的在校生给予补助。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因伤因病持续支出型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即时帮扶人口中的在校生以及孤儿、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在校生,统一执行现有教育资助、教育免补、扶贫政策,所有就学费用进行全部免除或补助。在此基础上,分别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普通高中阶段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中职学生继续享受3000元定额补助);高等教育阶段的全日制高职高专、本科每人每年补助到5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补助到6000元的标准对其家庭给予生活补助。

(三)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合规的个人自负住院医疗费用,由财政全额承担。

(四)发放节日慰问金。对于特殊困难家庭中的重度失能人员,在落实好以上政策的基础上,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发放节日慰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