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2022年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 ||
|---|---|---|---|
|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0494/2022-529732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3-1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民政局 |
一、养老机构投资环境简介
我县常住人口31.31万,其中60岁以上8.29万人,65岁以上6.32万人,老龄化占比26.48%。我县共有养老机构8家,床位数1057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四处:王字屋中心敬老院260张床位、文昌阁中心敬老院300张床位、高青县夕阳红老年公寓220张床位、颐善园养老护理中心400张床位;民办养老机构四处:高青县颐和康复护理院135张床位、高青县红十字博爱家园70张床位、高青民健康复养护院72张床位、高青县民主众益颐养中心80张床位;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处40张床位、农村幸福院31处634张床位。
二、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条件及依据
养老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开展服务活动,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6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5号)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经营服务活动。
2.应当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章。
3.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设置标准。
4.开展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养老机构投资投资审批流程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不再设立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
四、投资审批涉及部门和联系方式
办理单位:高青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办理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东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981891
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