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养老机构评估办理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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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0494/2025-530176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3-12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民政局 |
一、事项名称
养老机构评估
二、设定依据
1.《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
2.《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级划分》(DB37/T2722—2015)
3.《农村幸福院等级划分与评定》 (DB37/T3774—2020)
三、办理条件
全县范围内为老年人提供长期托养、生活照料、膳食、康复护理等机构养老服务的各类组织、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在县民政局备案并规范运营一年以上的养老机构。
四、办理材料清单
资质证明相关材料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办理地点:高青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联系电话:0533-6981891
六、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0-17:00(工作日 )
七、办理时限
每年集中受理评定一次,具体时限以下发通知为准。
八、办理流程
1.申请:养老服务机构向民政局提出等级评估申请。
2.受理:民政局委托专业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等级评估。
3.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并向民政局出具等级评估报告。
4.公示:民政局将等级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等级评估结果录入省养老服务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