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标题: 关于开展我县2025年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2MB28703925/2026-556867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2-25 发布机构: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我县2025年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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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高青县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年审工作,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所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经年审合格的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等。

二、年审地址

高青县青城路715号206科室

三、年审时间

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25日,周一至周五早8:30-下午5:00为全县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集中年审时间,整个年审工作在2026年3月25日前全部结束,过时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三、所需材料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副本);

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度报告表(见附件)。

年度报告材料用A4纸打印,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审查程序

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表”、“年度报告”等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并进行现场核查。审查合格的在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副本上加盖公章,审查不合格的,依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合格后重新申请年审。

咨询电话:0533-6961958

 

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