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标题: 高青县青城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065R/2017-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3-27 发布机构: 高青县青城镇

高青县青城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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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城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33-6735165;传真:0533-6735194;电子邮箱:qczzf@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青城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关于印发淄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85号)、《关于印发高青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高政办字〔2016〕32号)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在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镇党政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镇按照县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常规化管理。

    三、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镇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阅青城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镇党政办公室是我镇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镇充分利用《今日高青》和《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政府驻地还设置了电子信息屏和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全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我镇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信息报送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信息公开原则,规范保密审查程序,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未发生违反保密规定事件。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镇通过网络、投诉电话、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

    八、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镇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进行信息公开的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确保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上报制度、审核制度和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保密审查责任,规范审查程序,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但与《条例》的要求以及社会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不够及时全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在2017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重点强化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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