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青城镇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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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065R/2014-119761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4-02-1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青城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4]4号)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城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33-6735165;传真:0533-6735194;电子邮箱:qczzf@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镇党政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镇按照县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常规化管理。
三、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8条;统计数据类信息2条;其它类信息23条。
我镇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阅青城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镇党政办公室是我镇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镇充分利用《高青工作》、“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政府驻地还设置了电子信息屏和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全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我镇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在信息发布前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镇通过网络、投诉电话、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
八、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镇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进行信息公开的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确保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上报制度、审核制度和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保密审查责任,规范审查程序,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但与《条例》的要求以及社会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不够及时全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在2014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重点强化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