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标题: 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065R/2024-542632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3 发布机构: 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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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广青路路2号;邮编:256304;电话:0533-6735165;传真:0533-6737194;邮箱:gqxqcz@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质量和效果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

制定《高青县青城镇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黄河食品产业园的建设情况、民生实事项目中“一柿青城”番茄育苗基地项目建设情况等相关信息均按时予以公开。2023年累计公开信息580余条,比上年度增长40%,其中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0余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480余条。强化政策解读,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政策解读2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做好政府信箱群众留言答复。全年共处理12345热线4159件,满意率95.53%。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加强主动服务工作,畅通申请渠道,在办理过程中更加注重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交流,确保申请人满意。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比上年度增加2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集体土地征收领域。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3件,其中予以公开3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二)政府信息管理

以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的目标,进一步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等内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坚持“先审核后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对拟出台的政策文件,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防规泄密等情况的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网站开设机构职能专栏,完善机关简介、领导信息、机构设置等内容公开。抓好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功能建设,借助新媒体平台发布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政策解读信息,定期更新信息,及时回复群众留言,规范运维管理,打造优质政务新媒体平台。在便民服务大厅开设政务公开专区,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配备自助服务终端设备,实现“一站式”便民服务。

(五)监督保障

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以分管领导负责、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推进、各科室协同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配备1名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参加县级政务公开干代训2次,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1次,同时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研讨交流,切实增强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时效性不强,部分信息形成后及时予以公开,同时政策文件公开格式不规范,政策文件文号、有效性标注不准确。

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多数信息以文字形式进行公开,无法适应群众快速获取信息的需求。

三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时效审查,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协调各科室委办在法定时限内公开各类重点领域信息100余条。指导、规范各业务科室及时上报公开文件3件,统一规范相关格式后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做到公布及时、信息有效、格式规范。

二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将政策解读材料、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政策文件制作为图片,借助政务新媒体进行公开,累计发布图文类政府信息50余条,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快速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各栏目信息发布管理,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农业生产、教育卫生、就业保障等问题,设立3个专栏集中发布信息,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5个工作日及时回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高青县青城镇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动落实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安排1名专职人员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审核和发布,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指导、年末有总结。二是拓宽公开渠道,提升信息质量。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机构设置、职能简介、领导简介等信息,及时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和民生实时项目完成情况,以及各项惠民政策。围绕热点舆情积极主动回应,扩大群众知晓面,深入解读政策的制定背景、制定意义、创新举措等要素,更新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增强公开质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委办的考核指标体系,并定期开展信息公开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未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建立月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研讨会,研究讨论公开事项,相互学习好的经验做法,形成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成效。

二是丰富公开方式,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及时公开重要工作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