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疫情期间一线科室享受优惠政策的建议”的答复)
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91
建议人: 王立华
主办单位: 高青县人社局
答复时间: 20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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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王立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期间一线科室享受优惠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务工作者奋不顾身,冲在一线,担负起了人民健康卫士的神圣职责,期间的风险、付出的辛苦社会各界有目共睹,倍受感动。为体现对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关爱,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实事、解难题。

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对“一线医务人员”的范围作了明确界定,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运转、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月21日,淄博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鲁办发电〔2020〕40号精神切实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二件实事的通知》(淄办发电〔2020〕16号)第七条“给予职称、职级晋升政策倾斜”明确规定了以下内容:“1、一线人员在申报、晋升我市负责评审的相应职称时,取消继续教育要求,基层服务经历累积满6个月、上级医疗机构进修时间累积满3个月的,可视同完成基层服务或进修时间。2、对赴湖北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1个月以上的一线人员,可视同完成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时间,高级职称竞聘推荐时,用人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3、一线人员获得表彰奖励的,首次申报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数量限制,并放宽任职年限;取得相应职称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岗位没有空缺的,可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4、对一线护理人员,用人单位增加一年护龄。”  

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了《通知》精神,第一时间为我县相关人员落实了职称等方面的待遇。2020年职称评审时,凡我县符合上述条件的一线医务人员,均可享受市县规定的一切优惠政策,县人社局会为其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让广大一线医务人员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以及社会各界的尊重。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9日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人:马延东,联系电话:6967136)

 

关于“疫情期间一线科室享受优惠政策的建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