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落实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医疗卫生津贴的提案”的答复)
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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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邢秀珍、孙海翔、汪建邺、耿振云
主办单位: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18-05-29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邢秀珍、孙海翔、汪建邺、耿振云委员:

们提出的《关于落实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医疗卫生津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申报流程,县畜牧局应按照文件规定,参照我市其他区县执行情况,将本系统符合享受津贴条件的岗位、人员分类,形成报告向县政府提出申请。申请经县政府同意后,我局将按照人社部发201599号文件规定的津贴标准进行审批。

我局将尽快协调县畜牧局向县政府进行请示,根据文件规定标准,将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落实到位。

(此页无正文)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529

 

(联系单位:工资福利科,联系人:王凤军,联系电话:6967139

 

落实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医疗卫生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