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机构(执法岗位)信息
索引号: 11370322004321573C/2023-540904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07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机构(执法岗位)信息

发布日期: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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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构/执法岗位

执法职责

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执法类别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

负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并按规定查处。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并做好相关案件的调解工作;妥善处理因劳动关系纠纷产生的上访等突发事件;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东路9号

0533-6962882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奖励

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职业年金(以下简称相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保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承担相关社会保险费核定工作,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记录相关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待遇审核、支付和调整。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工作,贯彻落实工伤预防政策,参与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贯彻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参与起草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和决算财务报告,承担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有关工作,拟定应当预案。稽核用人单位参保情况、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情况和参保人员领取相关社会保险待遇情况,对稽核发现问题进行处理。承担全县社会保险统计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制定和实施相关社会保险经办流程、服务内容和内部控制等标准。承担相关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完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东路9号

0533-6325091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行政强制、行政确认

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科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社会就业人员发展与统计,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等行业发展与统计。落实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以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社会保障工作。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东路9号

0533-6963307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行政奖励、行政检查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考试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工作,负责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材料审核上报工作。牵头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县级专业技能类培训项目审核备案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权限,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东路9号

0533-6967136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行政检查

工资福利和养老管理科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事业单位工资(薪酬)总额,会同有关部门核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以及工龄计算的规定。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费基等养老保险费政策。落实职工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政策。落实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核准工作。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指导协调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东路9号

0533-6967139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行政确认

工伤与失业保险科

拟订全县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负责工伤保险管理工作,落实工伤待遇政策。落实劳动能力鉴定政策。组织落实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组织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工作。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东路9号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行政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