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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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321573C/2021-518718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0-1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对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组成人员公布如下:
组 长:王 波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民辉 局党组成员、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张国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胡培国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王凤军 局党组成员、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
成 员: 邵 超 局办公室主任、信访科科长
周小丽 局规划财务科和基金监督科科长
李 涛 局就业促进失业保险和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孙 杰 四级主任科员
刘 伟 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表彰奖励科科长、副科级干部
张敦涛 局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科科长
张 萌 局工资福利和养老管理科科长
孙婷婷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苏洪木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韩克友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延东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宝山 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
吴晓莉 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局属各单位综合科指定一名政务公开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