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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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321573C/2020-506201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3-1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为切实做好县人社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人社领域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分解任务,规范工作,抓好落实,转变工作作风,依法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除涉密的政务信息外原则上都需要公开。
2、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合法、真实、便民、及时”的原则。
4、坚持“谁制作、谁更新、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凡涉及人社工作的职责、办理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服务项目、各类收费标准,在符合保密工作规定的情况下,全面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促进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促进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政务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
政务信息公开事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做到完整有效、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使社会公众应知尽知。以上内容属于国家秘密或工作保密事项的文件,在保密期限内不得对外公开。
四、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时限
(一)信息公开的方式: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以县政府网站为主要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信息公开。
(二)信息公开的时限:根据法定公开时限进行公开。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科室、单位要在局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落实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分工负责制。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局办公室承担政务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各科室协同配合。
(三)强化督导。局领导小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措施及时加以解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