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004321573C/2026-558580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6-04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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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增强人社工作透明度、公信力与服务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依法依规: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与国家政策,明确公开内容、范围、程序与方式。
需求导向:聚焦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需求,精准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人社信息。
便民高效:拓展公开渠道,优化平台功能,提高信息获取便捷性与服务体验。
规范精准:统一公开标准,规范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权威、易懂。
安全稳妥: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关系,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与社会稳定。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重点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策感知度
加强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筹划、同步推进,坚持“谁起草、谁解读”,推进解读工作制度化。重大政策出台前,文件与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及时公开,重点阐明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主要内容、适用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及新旧政策衔接等,便于公众理解和落实。
(二)优化公开平台渠道建设,提升信息可达性
持续优化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确保栏目设置合理、内容更新及时、检索方便快捷。重点建设“稳岗就业”“社会保险”“行政执法公示”“依申请公开”等核心栏目。在各级人社服务大厅、窗口设立统一的信息查阅点、资料索取栏与电子触摸屏,摆放政策宣传册、办事指南,利用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发布重要通知公告。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探索通过短信、APP消息等渠道,向参保人、求职者等特定服务对象精准推送个性化政策信息与服务提醒。
(三)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确保工作规范化
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结合局内设机构职责,动态修订完善覆盖全局各业务板块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与载体。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登记、审核、答复、归档等流程,确保程序清晰、答复规范、时限合法。加强复杂申请会商与法律审核。坚持解读与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密切关注涉及人社工作的网络舆情与社会热点,对重要舆情和公众关切,迅速核实、科学研判、及时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有效引导预期。定期开展公开信息巡检、更新与清理,对已废止、失效或调整的政策文件及时标注,防止误导公众。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与监督检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单位)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构建齐抓共管工作体系。
(二)压实工作责任。将政务公开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与绩效考核体系。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指导推进与监督检查职责;政策法规科负责合法性审查;信息中心负责平台技术保障;各业务科室(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信息的制作、审核、发布、更新与解读。
(三)强化队伍建设与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与工作效率。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纳入干部日常学习,增强全员公开意识与履职能力。
(四)严格督查考核与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并通报,重点检查公开内容、更新时效、平台运营、政策解读及申请办理等情况。对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相关规定严肃问责。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