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10.失业登记
索引号: 11370322004321573C/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2-23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失业登记

发布日期:202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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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范围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未就业的; 2、从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规定条件的; 5、农村低收入家庭有转移就业要求的本地农村户籍劳动力; 6、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以及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 7、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8、非本地户籍人员在本市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 9、其他符合失业登记的情况。

二、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

2、其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

义务:

1、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应和失业登记机构保持联系,如实报告就业状况,积极求职;

2、应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工作;

3、参加失业登记机构组织或资助的培训。

三、申请条件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未就业的; 2、从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规定条件的; 5、农村低收入家庭有转移就业要求的本地农村户籍劳动力; 6、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以及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 7、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8、非本地户籍人员在本市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 9、其他符合失业登记的情况。

四、申请材料

线上线下通办,线上本人提交申请;线下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户口本等其他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六、办理时限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七、办理地点(方式)

线上提交或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社所

八、办结结果告知方式

线上:“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线下:现场告知。

九、咨询电话

0533-696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