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参保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纳方式变更指南
索引号: 11370322004321573C/2020-512121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1-04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保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纳方式变更指南

发布日期: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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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税务部门的要求,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自11月1日起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参保单位在社保网上服务大厅完成缴费申报后请登录山东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 或登录税务部门的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理缴费业务(下载位置:山东省税务局官网http://shandong.chinatax.gov.cn--“资料下载”--“软件下载”--“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下载完成后会自动更新成最新版本)。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个人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缴费。

      1.微信公众号:请识别下方小程序码进入“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进行缴费。

2. 微信小程序:请在微信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进行缴费。

3.个人网上服务系统:请识别下方小程序码进入“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