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2023年12月份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岗位补贴初审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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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321573C/2023-541075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2-06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根据《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人社规〔2021〕5号)、《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文件规定,截至2023年9月我县2020年开发上岗公益性岗位人员均已享受政策期满3年,符合公益性岗位退出条件。
特此说明。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