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年高青县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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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321573C/2023-541058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6-2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为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2022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高政办字〔2022〕8号)文件规定,经高青县人民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我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任务为2460人,第一批开发1298人,均为乡村公益性岗位(2023年第一批高青县城乡公益性岗位计划分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城乡公益性岗位的招聘重点是就业困难群体。
乡村公益性岗位
主要是年满16周岁具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以下五类人群。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群体,指公安部门登记的我县农业户口人员。
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招聘要求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岗位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包括岗位补贴和意外伤害险补贴,其中岗位补贴按照不低于我县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17元)执行。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由县人民政府按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标准统一购买,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各镇(街道)详细岗位招聘信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五)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测评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其他有关要求
本公告由高青县稳就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各镇(街道)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2)
监督举报电话:0533-6961359
附件:1.2023年各镇(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2.各镇(街道)报名咨询电话
高青县稳就业工作指挥部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