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2023年高青县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321573C/2023-541058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21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高青县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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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2022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高政办字〔2022〕8号)文件规定,经高青县人民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我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任务为2460人,第一批开发1298人,均为乡村公益性岗位(2023年第一批高青县城乡公益性岗位计划分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城乡公益性岗位的招聘重点是就业困难群体。

乡村公益性岗位

主要是年满16周岁具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以下五类人群。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群体,指公安部门登记的我县农业户口人员。

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招聘要求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岗位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包括岗位补贴和意外伤害险补贴,其中岗位补贴按照不低于我县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17元)执行。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由县人民政府按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标准统一购买,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各镇(街道)详细岗位招聘信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五)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测评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其他有关要求

本公告由高青县稳就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各镇(街道)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2)

监督举报电话:0533-6961359

 

附件:1.2023年各镇(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2.各镇(街道)报名咨询电话

 

 高青县稳就业工作指挥部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