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办理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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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321573C/2026-558597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5-15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4〕1号);
《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25〕19号)。
二、政策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
三、补贴标准
公益岗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按按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月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上年度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的缴费金额,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四、申请条件
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五、申请材料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
六、办理流程
1、岗位公告
2、人员聘用
3、公示录用
4、补贴申领
七、办理时限
按月申报
八、办理地点(方式)
申请人上岗地镇(街道)人社所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一次性告知
十、咨询电话
0533-696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