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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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321573C/2024-529816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7-17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政策依据
《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淄财社〔2019〕22号)
《关于印发〈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淄人社〔2020〕115号)
二、受理单位
高青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地点
高青县人力资源市场C07(高苑东路7号)或各镇(街道)人社所
四、办理条件
通过夜经济、小店经济或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实现灵活的就业困难人员
五、补贴标准
同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其实际缴费额的50%给予补贴;只缴纳其中一项的,按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六、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七、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十、咨询电话
0533-6961359
十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