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新就业形态人员提供就业登记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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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321573C/2024-530460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7-17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新就业形态人员及时提供就业登记服务,纳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范围
1.适用对象
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2.主要内容
及时提供灵活就业登记服务,宣传就业创业服务政策。
3.服务流程及材料要求
(一)就业登记服务
线上申报。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可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个人服务--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按照灵活就业地原则提交申请后由灵活就业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
线下申报。可向灵活就业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窗口提出申请。
(二)就业创业政策推介服务
新业态从业人员可通过电话或者线下咨询方式了解我市就业创业服务有关政策,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按照《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和“一次办好”要求依法免费提供服务。
新业态从业人员可采取“经办人书面承诺”的方式受理就业登记,经办机构可通过承诺书中提供的从业平台信息进行核验。
4.联系单位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联系地址
高青县高苑东路9号
6.联系电话
0533-696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