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经办流程】技能培训经办流程
索引号: 11370322004321573C/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25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办流程】技能培训经办流程

发布日期: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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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项目

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企业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

二、对象范围

法定劳动年龄内(上级文件另行规定的除外),具有就业创业愿望和就业创业培训需求的下列人员,均可参加就业创业培训:

1.贫困家庭子女;

2.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

5.登记失业人员(以上简称五类人员,下同);

6.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期不足两年的);

7.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8.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以下简称企业新录用人员)。企业新录用以上前五类人员与企业签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及培训课时

1.引导性培训。引导性培训为以下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的必修课程,主要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包括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引导性培训课时不得少于16个课时(包含在下列各类培训总课时中)。

2.就业技能培训。就业技能培训以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就业为目的,采取理论学习、实际操作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机构应按照初级就业技能培训总课时不少于90课时,中级就业技能培训总课时不少于100课时,高级就业技能培训总课时不少于120课时(具体执行课时由各区县根据不同工种、专业自行确定),专项职业能力培训不少于40课时。其中,实际操作培训课时不少于总培训课时的60%。

3.岗位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和准备录用但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的岗前培训,由企业根据新录用人员就业岗位技能需求和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自主确定培训专业和内容,在完成引导性培训同时应突出实操技能训练和专业素质培养。培训课时应不少于50课时。具体规定另行发文。

4.创业培训。创业培训以培育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为目的,主要包括素质测评、创业创新意识教育、创业能力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创业实训等内容。SYB培训每课时45分钟,不得少于80课时;创业实训每课时45分钟,不得少于32课时;创业培训路演、座谈、考试不得少于8课时。全部培训时间共计不少于120课时。  

四、授课地点

由报名培训机构按照实际开班情况决定授课地点。

五、补贴标准

1、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五级)1000元/人、中级工(四级)1500元/人、高级工(三级)2000元/人;

2、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创业培训实行“分段培训、分段考核、分段补贴”的办法进行,其中创业意识和能力培训:800元/人、创业实训和跟踪服务:800元/人;

3、企业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后取得合格证书:300元/人;

4、专项职业能力证书:800元/人;

六、报名材料

需要报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业培训券(在校大学生还需要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企业在职职工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证件电子版、填写报名登记表、实名制手机号。

七、报名方式

培训人员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培训专业,持身份证、电子培训券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培训机构报名,填写培训登记表,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录入身份信息,并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八、咨询电话

0533-6985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