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高青县职业技能培训明白纸
索引号: 11370322004321573C/2025-548801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1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青县职业技能培训明白纸

发布日期: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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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范围

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就业创业愿望和就业创业培训需求的下列人员,均可参加就业创业培训:

1.  贫困家庭子女;

2.  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

3. 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4.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

5. 登记失业人员(以上简称五类人员,下同);

6. 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期不足两年的);

7.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8.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以下简称企业新录用人员)。 企业新录用以上前五类人员与企业签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并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培训。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高青县人民政府官网→职业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自主下载培训报名表,根据自己培训意愿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及专业,并与其取得联系,统筹安排培训。

注:具体培训标准以现行文件要求为准。

 咨询电话:0533-6983251

 

附件:高青县职业培训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