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职业技能培训明白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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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321573C/2025-548801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3-1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培训范围
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就业创业愿望和就业创业培训需求的下列人员,均可参加就业创业培训:
1. 贫困家庭子女;
2. 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
3. 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4.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
5. 登记失业人员(以上简称五类人员,下同);
6. 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期不足两年的);
7.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8.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以下简称企业新录用人员)。 企业新录用以上前五类人员与企业签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并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培训。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高青县人民政府官网→职业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自主下载培训报名表,根据自己培训意愿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及专业,并与其取得联系,统筹安排培训。
注:具体培训标准以现行文件要求为准。
咨询电话:0533-6983251
附件:高青县职业培训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