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2025年第三季度创业补贴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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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321573C/2025-554024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9-24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19〕1号),淄博市人社局和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创业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社字〔2021〕86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淄博卿辰商贸有限公司等44家小微企业,高青建龙果蔬超市等29家个体工商户,共73家单位符合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淄博云海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等2家小微单位符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条件。为增强补贴发放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29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县人力资源市场C08办公室),也可通过电话反映,监督电话0533-6981864。
高青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