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就业创业政策】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
索引号: 11370322004321573C/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10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创业政策】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

发布日期: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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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小微企业

办理条件: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高岗或在职创业的镇(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补贴标准:

小微企业补贴标准为1.2万元。

申请材料:

(1)创业者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会计凭证;

(5)近一年的水、电、物业费;

(6)按期纳税申报材料;

(7)与工商注册地一致的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含租赁费用相关凭证或票据)或房产证;

(8)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9)《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表》或者《淄博市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申请表》、《诚信承诺书》

政策依据:

《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19)1号)、《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酒财社(2019)22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创业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社字(2021)86号)

办理地点:

高青县高苑东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C06室或登陆“淄博市人社局官网”网上申请

承办单位: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33-6981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