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创业就业政策】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索引号: 11370322004321573C/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10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创业就业政策】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发布日期: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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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小微企业

办理条件:

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答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

2000元/岗

申请材料:

(1)创业者身份证成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会计凭证;

(5)近一年的水、电、物业费;

(6)按期纳税申报材料;

(7)与工商注册地一致的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含租赁费用相关凭证或票据)或房产证;

(8)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9)招用人员花名册、身份证或社保卡,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表(单),劳动合同书复印件,银行代发协议及扣款明细,招用人员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学历信息;

(10)《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表》或者《淄博市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申请表》、《诚信承诺书》。

政策依据: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19)1号),淄博市人社局和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创业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消人社字(2021)86号)等文件规定

办理地点:

高青县高苑东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C06室或登陆“淄博市人社局官网”网上申请

承办单位: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33-6981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