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就业创业政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 ||
---|---|---|---|
索引号: | 11370322004321573C/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0-1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
办理条件:
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 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
人的企业达到 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给予300万元以内(含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利率不超LPR+50bp,贴息2%,给予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的贴息扶持,次数不超过三次。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在职职工花名册、新增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
(4)近2个月工资发放表;
(5)当月缴纳养老保险单据、财务报表等。
政策依据:
《关于转发鲁财金〔2020)25号文件做好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淄财金(2020)26号)、《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淄人社字(2020)54号)、《关于印发<淄博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淄人社发(2018)90号)
办理地点:
高青县人力资源市场CO8创业担保贷款科
承办单位: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33-6981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