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社会保险政策】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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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321573C/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0-1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所有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单位
补贴标准:
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继续实施。
申请材料:
无
政策依据:
《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费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8号)
办理地点:
社保经办机构后台批量设置
承办单位:
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联系电话:
0533-6965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