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社会保险政策】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索引号: 11370322004321573C/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1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险政策】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发布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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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小微企业

办理条件:

对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

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申请材料:

(1)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2)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花名册:

(3)身份证;

(4)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

(5)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政策依据:

《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社(2018)86号)

办理地点:

高青县高苑东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C07室

承办单位: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33-696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