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社会保险政策】一次性扩岗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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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321573C/2024-530327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0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2022年内招用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企业。(1名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补贴标准:
1500元/人
申请材料:
一般企业提交《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劳务派遣企业除提交《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外,还需提供派遣协议、派遣企业与用工企业就一次性扩岗补助分配达成的协议等。
政策依据:
《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字(2022)73号)
办理地点:
高青县政务服务大厅社保综合柜员窗口
承办单位:
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联系电话:
0533-6986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