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人才政策(企业)】技师工作站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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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321573C/2024-530331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0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市级以上技师工作站
补贴标准:
(1)建设发展资金支持。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技师工作站的,市财政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建设发展资金支持。
(2)技师、高级技师执业资格补贴。对企业职工经培训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企业职工,分别一次性给予2500元、3000元补贴。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淄组发(2019)31号)
办理地点:
县人社局B03室
承办单位:
县人社局就业促进失业保险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
0533-6965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