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职业资格、职称政策】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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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321573C/2024-530355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1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
办理条件:
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符合相应条件可参加相对应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1)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2)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3)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申请材料:
按申报当年职称评审通知准备材料
政策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
办理地点:
登陆“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申请
承办单位:
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
0533-6967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