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小微企业担保贷款 | ||
---|---|---|---|
索引号: | 11370322004321573C/2023-541070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0-0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补贴标准
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最高可申请400万元,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 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
二、申报材料
1、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表
2、小微企业认定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职工全员花名册
6、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
7、劳动合同(新增人员)、工资发放表
8、财务报表
三、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交相关材料,通过经办银行申请并在贷款发放审批前完成小微企业认定。
联系科室:高青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担保贷款科
联系人:董波
联系电话:0533-6981864